老师应具备的日常行为规范是什么

如题所述

教师日常行为规范
一、热爱祖国,献身教育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国家、集体利益的关系。
2、热爱祖国,保持民族气节,增强民族自信心。升国旗,奏国歌时,要同学生一道肃立、脱帽、行注目礼。
3、热爱教育事业,端正教育思想,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4、热爱学校,关心集体,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
二、钻研业务,教书育人
5、刻苦钻研业务,掌握并努力做到精通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按教育、教学规律办事。
6、积极参加进修学习,不断充实新知识,总结新经验,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能力。
7、教书育人,在本职工作中贯彻德育要求,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8、认真执行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严格按课表上课。积极参加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经常互相听课,注重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9、按时上课、下课。教态自然、大方、亲切、稳重。讲普通话。板书工整、清晰、有条理。无特殊情况,不坐着上课。上课时不擅自离开教学场所。上下课与学生互相致礼。
10、作业批改及时,字迹清楚,督促学生订正错误作业。严格遵守各项考务规范,认真考查教学效果。
三、热爱学生,诲人不倦
11、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因材施教,循循善诱。坚持正面教育,重视并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
12、言传身教、教学相长。做学生的良师益友。虚心听取学生的意见,建立民主、平等、亲密的师生关系。
13、妥善处理学生中各种问题,尊重学生的人格,保护学生的自尊心,不歧视、不讽刺、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单独与个别异性学生谈话或辅导时要注意场合和分寸。
14、作业量要适中,难易适度,注意减轻学生学习负担。加强对学生卫生、健康与安全的教育与督促,关心爱护有生理缺陷或病残的学生。
15、增强法制观念,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社会公德。
16、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安排。
17、教师之间彼此尊重,团结互助,不背后议论同志,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新劳教师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18、经常与家常联系,家常来访要热情接待,争取家长密切配合教育学生。廉洁从教。
19、按规定收取学生经费,帐目清楚并张榜公布。不贪污或挪用。
四、以身立教,为人师表
20、仪表端庄,穿着整洁,言行举止文明。不赌博,不参加迷信活动,不做有损师德的事。在学校时不化妆,不佩带首饰。
21、不在教室和学生集会场所吸烟。不随地吐痰。办公室保持清洁卫生,爱护公物,节约水电。
22、坚持每天做广播操,积极参加业余文体活动。
23、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24、家庭和睦,尊老爱幼,自觉实行计划生育,重视对子女的教育。
25、勇于抵制不正之风,敢于向坏人坏事做斗争。

参考资料:http://www.xjkcez.cn/uploadfile/doc/2008-10/2008101616324427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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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5-11
教师日常行为规范
一、思想政治行为规范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二)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四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
(三)学习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四)遵守国家法律,维护安定团结。
二、工作行为规范
(五)精心备课,写好教案;科学讲授,因材施教;耐心辅导,诲人不倦;认真批阅作业,填好教学文件。
(六)精通本课程知识,掌握本专业学科系统理论及实践技能,研究教学规律,开展教学改革,钻研教材和大纲,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七)考试命题不泄密,监考不循私,阅卷公平,不给人情印象分。
(八)采用启发式,废止注入式。使用先进教学手段,加强直观教学,板书工整,讲普通话,注重教学效果。
(九)爱护、关心学生,不歧视差生,努力做好差生的转化工作。与学生建立平等的师生关系。
(十)虚心听取学生评教意见,教学相长,新老教师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教育质量。
(十一)参加教学科研活动。经常总结教学经验,积极开展第二课堂活动。
三、生活行为规范
(十二)穿着清洁,朴素大方。进入公共场所不穿拖鞋、背心、超短裙,不化妆、不佩戴首饰,男同志不留长发,女同志不烫奇异发型。
(十三)讲文明,不在无烟区抽烟,谈吐文雅,讲究礼貌用语。
(十四)生尊自爱,守信守时,同志之间要谦恭礼让,团结互助,主动关心帮助他人,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主动交换意见。
(十五)遵守社会公德,遵守校纪校规,关心集体,珍惜声誉,为人师表。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敢于劝阻和制止。
(十六)尊老爱幼,保护妇女儿童,不歧视残疾人,尊重他人宗教信仰和民族习惯。

教师工作十六条
一、教师要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努力完成教学任务:国考课、省考课考试及格率达到或超过该课程省平均及格率;校考课按教学大纲组织教学,及格率为≥80%,成绩成正态分布。
二、教师要严格要求自己,有良好的师德和良好的教学水平,达到80×2-1(讲课水平达80分以上,学生满意率达80%以上,一学期只允许缺课1次)。
三、专职教师积极参加教研室活动,服从教研室主任领导,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积极完成学校布置的相关教学工作。教研室主任应积极组织支持教师争创校级、省级精品课程等工作。
四、教师要按照教学大纲或考试大纲(统考课)组织教学。对于校考课,教师若要变动教学大纲(包括调整教学要求,教学内容、教学学时、教材选用等),须提出书面意见,并经教务处批准。
五、教师在开课前要根据教学大纲、学期教学计划规定的授课学时数编制学期课程授课计划(以两课时为一授课单元),并经系教务科批准。教师要根据学期授课计划进行教学,把握教学进度。实际教学进度与课程授课计划差达2授课单元时,教师要主动向院(系)教务科说明原因,并按教务科安排,及时调整教学进度。
六、教师要精心备课,要认真钻研教材,根据教学大纲对教材进行补充,删减。认真撰写教案,教案内容充实、完整。两课时为教案单元,教案内容:包括教学目的、授课内容重点与难点、时间分配、教具、课堂教学组织、教学方法与手段、课外作业等方面。补充的教学内容须叙述清楚,满足教学大纲要求。上课必须带教案,上课不带教案视为无教案。教师要提前写出两周的授课教案,教研室主任应随机抽查教师的教案。主动送系(部)教务科,检查签字后方可上课(专职教师教案由教研室主任检查)。
七、教师要为人师表。不仅教好书,还要爱护学生,作学生榜样。教师上课不得迟到、不提前下课,也不要拖堂。教师上课要衣着整洁,大方庄重,注重仪表。教师上课要关手机、传呼机。教师因病、因事不能按时上课,应至少提前一天向系(部)教务科请假。教师不得私自调课,如确需调课,须经系(部)教务科批准。
八、教师应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课堂纪律,对学生认真考勤。课程结束考试前一周向系教务科报告学生学期出勤情况。凡学生缺课学时数达本课程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者,不得参与本门课程的考试。学生上课睡觉、看报和做与听课无关的事情,教师要进行批评教育,重要情况应及时报告辅导员或系学生科协助解决。少数学生干扰教师上课,教师批评教育无效,应立即报告辅导员或系(部)学生科。
九、教师必须树立“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教学思想,组织好每一堂课。教师讲课要把握课程内容的重点和难点,讲课时要做到概念准确,论证严谨,思路清晰,层次分明。讲课要用普通话,课堂用语力求做到准确、简炼,生动、声音洪亮、板书工整,布局合理。
十、教师要用三五规范上好每一节课,上课应遵循三个原则:方向性原则(教书育人);科学性原则;理论联系实际原则。上课应把握五个环节:组织教学,承前启后,讲授新课,师生互动,布置作业。教师讲课要注意教学方法,力戒平铺直叙,照本宣科。废止注入式,采用启发式,尽可能采用现代教育方法和手段,课堂师生积极互动,注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联系实际,重视学生智力开发和能力培养。要注意因材施教,关心爱护学生,尤其是成绩较差的学生,多关心帮助他们,分析成绩差的原因,耐心辅导,努力提高差生及格率。
十一、教师要根据讲授内容、难易程度和教学大纲要求,适当布置作业。每次作业,教师至少批改四分之一。批改作业用红色笔。学生缺作业全学期超过作业总量四分之一以上者,不准参加该门课的考试,并上报系(部)教务科。
十二、教师要经常主动与班级辅导员和学生取得联系,认真听取学生意见,及时掌握教学和学生学习情况,不断调整教学进度和改进教学方法。
十三、课程结束,教师要认真组织学习。学历文凭考试和自考中的国考、省考课程,教师要根据考试大纲并参照历年统考题,出三套模拟题,督促学生按时完成后,认真批阅,讲评,加强测试,努力提高国考课、省考课的及格率。校考课不得出复习题、不得泄漏试题。
十四、期末考试(含统考模拟考试),教师依据教学大纲(或考试大纲)按时完成两套题的命题工作,并附参考答案、评分标准。试题按样卷格式、字体打印,参考答案、评分标准用3号字打印。试题难度、份量适度,及格率能≥80%。试题知识覆盖面为教学大纲要求内容80%左右,题型多样。
十五、试卷用红笔评阅,公平、公正、不给人情、印象分。考试结束一周内,填好学生成绩登记表和考试成绩分析表,签字后连同试卷、教材、学历校考课教学大纲一起送系教务科。成绩不得涂改,改错处必须亲笔签字,对及格率偏低学科要在学生成绩分析表上写明原因。
十六、教师每次上课要认真填写教学日志,每月最后一次课后向系教务科交本月教师工作量表。
注:校考课考试成绩正态分布标准:
100分—90分人数占参考人数(5—15)%
89分—60分人数占参考人数(90—70)%
59分以下人数占参考人数(5—15)%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8-23
  教师日常行为规范:
  一、遵纪守法,依法执教。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教育法律法规。不得散布、传授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言论。
  二、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要热爱学校,热爱本职工作,树立甘为人梯、乐于奉献精神,不得损害学校利益和集体荣誉,不得刻意索取待遇,不得擅自迟到、早退和缺课,不得不备而教、不批改学生作业。
  三、服从分工,讲求团结。要服从学校分工安排,维护集体利益,同事之间要互敬互谅、讲求团结协作,不得拉帮结派闹小团体。
  四、爱护学生,平等相处。要关心爱护、公平对待每一位学生,要尊重学生的人格,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得讽刺、挖苦、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强迫学生休学、转学、退学。
  五、严谨治学,遵章守纪。要树立优良的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探索教学规律,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不得以个人名义在校外兼职,不准参与赌博、邪教、传销等违法违纪活动。
  六、廉洁从教,严于律己。要坚守高尚的道德情操,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不准利用职务之便索要或变相索要、收受学生和家长礼物,不准接受学生及学生家长的宴请,不准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准向学生和家长推销或暗示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课外书籍、教辅资料等,不准在职教师组织和参与有偿家教,或通过介绍、暗示、诱导学生,为社会培训机构、退休教师提供有偿家教生源并从中获利。
  七、尊重家长,相互信任。要建立家校联系制度。教师要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沟通,虚心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不准训斥、指责、刁难和侮辱学生家长。
  八、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教师要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言行举止等方面以身作则,自觉为学生率先垂范,做到行为规范、为人师表、教学相长。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不得向学生施以任何名目的罚款,不得在评优、晋级、晋职、调动、招生等工作中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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