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刑法?我国刑法有哪些种类?

如题所述

刑法的本质定义,即刑法是“掌握政权的阶级(即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其阶级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和应负刑事责任,并给予犯罪人何种刑罚的法律。我国刑法是指为了维护国家与人民利益,根据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以国家名义颁布的,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及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7]赵秉志:刑法总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P.24;王作富: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P.7。刑法的含义刑法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刑法,又称形式意义的刑法,即刑法典,一般包括刑法典修正案在内。广义的刑法,又称实质意义的刑法,是指一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刑法典及其修正案、单行刑法、附属刑法以及刑法解释等所有刑法规范。二者的关系为:狭义刑法是广义刑法的主体和基础,广义刑法中的其他刑法规范是刑法典的补充和修正。对于广义的刑法,换一个角度来看,又是刑法的渊源问题。法律的渊源一般有两层含义:法的内容(效力)来源和法的表现形式。[8]就我国当前而言,刑法的内容来源和表现形式有以下几个方面:1.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刑法典。现行刑法典是指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2次会议通过,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5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9]于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2.最高立法机关的常设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刑法修正案。目前共有7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2001年8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3.最高立法机关的常设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单行刑法。这是指全国人大常委会就个别或者一定范围的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问题所作的补充规定或者特别规定,有时又称特别刑法或者刑事特别法。从现行刑法典的两个附件可知,单行刑法至少曾经有过23个,其中的刑法规范现均已废止。[10]现行有效的单行刑法主要是《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通过)。此外,《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1999年10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通过)、《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0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通过)也可以视为单行刑法。在此,顺便说明的是,出于对刑法典稳定性的充分考虑和立法技术的进步,在修改刑法的方法上,我国立法者已经逐渐放弃了制定单行刑法的方法,而选择制定刑法修正案的做法。4.有权机关对刑法的解释。简称刑法解释,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立法解释目前已有9个,司法解释则数量众多,将在本章第三节“刑法的解释”中予以简要介绍。5.最高立法机关及其常设机构通过的附属刑法。它是指非刑事法律中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规范。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11]第八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走私行为:(一)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二)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缴纳应纳税款、交验有关许可证件,擅自将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及其他海关监管货物、物品、进境的境外运输工具,在境内销售的;(三)有逃避海关监管,构成走私的其他行为的。有前款所列的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海关没收走私货物、物品及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专门或者多次用于掩护走私的货物、物品,专门或者多次用于走私的运输工具,予以没收,藏匿走私货物、物品的特制设备,责令拆毁或者没收。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又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2]第七十九条规定:“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但是,由于附属刑法规范本身一般没有具体罪名、罪行和法定刑的规定,即使过去个别条文曾有具体罪刑规定的(如1987年海关法),也已被吸收到刑法典中。因此,它一般对只刑事立法和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有一定的意义,对刑事司法的作用不大;它作为刑法的渊源,一般只有在“刑法的内容(效力)来源”这一层含义上才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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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15
刑法是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刑法在我国目前主要有刑法典、单行刑法、附属刑法。至于刑法修正案目前有七个,修正案八正在起草中,修正案是刑法典的组成部分。单行刑法只有一个有效即《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附属刑法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非刑事法律中所包含的有关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条款。旧刑法典适用期间,立法机关共颁布了130余个附属刑法条文。新刑法生效后,这些附属刑法条文均已被吸收到刑法典之中。目前我国没有典型的附属刑法。
第2个回答  2013-09-15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极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其阶级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应当负刑事责任,给予犯罪人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刑法有广义刑法与狭义刑法之分广义刑法是指一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以及非刑事法律中的刑事责任条款。狭义刑法是指刑法典。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3个回答  2013-09-15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刑法在我国以犯罪客体划分为几大类,危害国家安全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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