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求:找一个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案例,分析原因并为其改正自新提出自己...

如题所述

一、2002年3月7日傍晚5点多钟,南京市某村中学的初三学生像往常一样走出校门,说说笑笑。突然,4名男生被从身后出现的4名男子分别架住双臂,强行带到龙蟠路边的花卉广场。这突如其来的情况让4名学生大吃一惊,周围的行人从不到10人迅速增加到50人。这群人毫不顾忌地在广场上对4名学生进行狂殴暴打。随着暴力的升级,4名学生被这群人从花卉广场一路拖进情侣园的树林中。面对40多人的轮番攻击,4名学生被打倒在地。其中一名姓徐的男生被打得浑身是血,蜷缩在地上,但仍未能逃脱这群丧心病狂的暴徒的虐待。他们甚至将徐某当作足球,轮流助跑后“发射”这个“点球”。另一名身材较胖的男生,头部被打得肿得像只皮球。当施暴者散去后,2名伤势较轻的男生将昏死过去的徐某扶起,送回家。后经医院诊断,徐某的左肾破裂,需要手术摘除。
警方调查发现,参与施暴的40多名暴徒和帮手,都是在校的中学生,分别来自南京市某中学、某湖职业中学和某桥中学。3月12日,南京市玄武警方将19名涉案嫌疑人擒获。
引发这场聚众斗殴的原因竟是两名学生在网上的对骂。一名来自某中学的高一学生在网上与一名网友发生争执。他回校后,将这次“屈辱”向同年级的司某和张某诉说。这两位在学校有些名气的学生听后大怒,决定帮其摆平对方。3月7日,司、张两人通过各自的初中同学等关系,纠集近50人,来到某村中学附近设伏。至于被打的4名学生中,哪一个是与高一某学生网上“对骂”的学生,他们对骂了些什么,大多数参与这起群殴的学生都不知道。
3月15日,南京市玄武警方宣布,对参与这起群殴行凶的11名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当警方向11名涉案学生的家长宣布决定时,有3位家长当场昏倒。
二、在南京发生的一起学生长期结伙盗窃案件中,6名团伙成员在案发时平均年龄不到18岁,他们同校同班同宿舍,令人惊讶的是他们所学专业竟然是保安。
在南京公安机关的预审室里,17岁的小力供述了他们的违法犯罪事实:两年前,他带着录取通知书来到学校报到,与同宿舍的6个同龄同学成为好朋友。不久,他们耐不住学校严格管理的业余寂寞,决定溜出去“热闹热闹”。从此,他们经常集体翻墙外出,喝酒抽烟。
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感到喝酒抽烟有些无聊,而且花销也越来越大。一天晚上,他们在外面喝酒,觉得无聊透顶。当时有人说,老是这样不好玩,不如顺便去“拿”点东西。大家酒足饭饱后,都表示赞同。
从那以后,他们时常在夜里酒足饭饱后,一起去附近的中小学校行窃。由于他们学习的是保安专业,对刑法、公安业务、保安管理知识等有很多的了解,起初,他们盗窃时还比较有节制,只拿一些铅笔、橡皮擦、牙刷、毛巾和书本等不值钱的东西,并且很注意不留痕迹等反侦察问题。
后来,他们胆子越来越大,将学习的法律知识抛诸脑后,开始拿值钱的东西。他们有福同享,作案时互相提醒,每次都很顺利。他们觉得在中小学“拿”点东西已经不刺激了,最后一次决定干一票大的,就去了那家手机店。
因为他们是“铁哥们儿”,能够互相“打掩护”,所以他们盗窃的财物达到将近1万元,学校和家长都没有发现。这6个学法不守法的少年,最终得到的不是毕业证书,而是法院的判决书。
在江苏的一个系列少年盗窃串案中,警方最终破案查获。9个月来,30多起窃案的26名涉案人员,都是在校中小学生和流失生。他们很多人都有“不到刑事责任年龄抓紧偷窃”的犯罪心理。
三、2001年,江苏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发生多起撬盗案件。到2002年底,失窃案件多达几十起,财产损失几万元。面对如此疯狂的连续作案,警方感到压力巨大。2002年元旦前后,警方将作案的26人全部捉拿归案。经查明,这伙人在2001年3月至12月间作案30余起,案值人民币10万元。更令人吃惊的是,作案者竟然都是在校中小学生和流失生,年龄最小的仅11岁,其中有一名女性。面对这些稚气未脱的孩子,办案干警的心情变得沉重起来。
警方查明,这些孩子中有些人已经不是第一次与警察打交道。按盗窃的次数和案值,他们足以被判处徒刑,但由于年龄的关系,只能教育后释放。他们作案后受法律惩罚的恐惧心理一次次减弱,认为自己人小法律管不了,渐渐从一个月一次的小偷小摸,发展到每月偷几次,有的几乎天天作案。有些14岁的少年甚至公开宣称:“我还能偷2年”,13岁的少年不甘示弱:“我还能偷3年,比你多一年”。
这群孩子因为自己未满14周岁,抓紧时间进行“无罪偷窃”,既令人们大跌眼镜,更令人感到阵阵心悸。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