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受包工头的雇佣,双方建立的是劳务合同关系,包工头应当按照约定向农民工支付相应的工资。因此,如果农民工的工资被拖欠,他们应当向包工头索要。
如果包工头拒绝支付工资,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导致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无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当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工资。垫付的工资数额不得超过未结清的工程款。
此外,如果工程总承包企业违反规定将工程发包或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工程承包企业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的连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工可以直接向总承包企业索要工资,且不受未结清工程款的限制。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