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6-02-16
婚前财产,是夫妻一方在办理结婚登记之日前取得的合法财产,包括:
(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
(3)婚前财产的利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利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
聘金,是按照当地风俗习惯给付的彩礼;古代在订婚仪式上,男方家庭会以订婚男子的名义送给女方一份由物品和金钱两部分构成的“彩礼”,其中钱为财(聘金),物为礼(聘礼)。女方收受彩礼后,也会送男方一些物品,称作“回礼”。彩礼中的物一般都是价高但实用的物品,回礼一般为女性亲手制作的物品。现代:彩礼被赋予了太多的物质含义,甚至成为沉重的负担,失去了本意。法律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见:1、《婚姻法》
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 一方的婚前财产;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