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一直找不到被告,法院要结案,该怎么办?

去年我的父亲和出了车祸,对方叫程锦盛,出了事故后,我父亲没有了,但对方只是在我父亲住院的时候给了7000元钱。为了讨一个说法,我们在山西省汾阳当地法院起诉了程锦盛。法院判被告程锦盛赔偿我们20多万。可是被告从判决后就一直没有出现过。找不到人,我们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也找不到人。由于程锦盛的原籍是江苏省盐城区的,按法律程序,案子又被转到了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现在法院要结案呢。我们该怎么办,法院的传票也下来了,让我们去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我的父亲没有了,为了给父亲治病,我家已经把钱都花光了,可是对方还是逍遥自在的生活。像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就没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吗?我们应该怎样才可以讨个公道呢?
现在法院的传票下来了,我们要不要去江苏呢?如果不去,是不是法院也可以缺席结案呢?好像国家现在正在实行事故赔偿资金,有这个说法吗?

除非你可以去自行调查对方的财产,只要能够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则能要求法院执行。除此之外,一般情况下,法院执行不到就只能结案。

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

执行主体:

有强制执行权的国家机关: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海关、税务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执行条件:

如果其他单位和个人持有被申请执行的财产、而由人民法院书面通知协助执行的,都有义务按通知的规定执行。凡是无故推托、拒绝或者妨碍执行,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负法律责任。

法律文书:

又称执行文书。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应以法律文书为根据。

法律规定下列法律文书具有执行效力:

    民事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具有财产执行内容的刑事判决书和裁定书;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仲裁文书;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公证文书;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这些法律文书必须发生法律效力,没有生效的不能作为执行的根据;法律文书还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如果只是确认或者变更法律关系的,则无需执行。

法定期限:

第二百一十五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执行收费:

强制执行,是要收取费用(执行费)的,按照诉讼费的标准收取。申请强制执行之前,法院不会问申请人收费,等执行完毕后,被执行人要付费到法院。执行费上缴国库。

利息要是有生效的民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上面的财产。都要计算利息的,一般是2.1%*2倍。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29条,应当加倍支付利息。

注意:强制执行,一般都会引起一些仇恨。申请人尽量不要和被执行人见面,最好委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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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6-11
很遗憾。真没什么特别好的办法。
你可以去自行调查对方的财产,如果能够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则能要求法院执行。
除此之外,一般情况下,法院执行不到就只能结案。追问

被告是外地的,实在是找不到他人。。。。

追答

这个真没办法,很多这样的案件都没办法的。

一般被车撞,如果车有保险是最好的,保险公司肯定赔。
再下来,企业的车也可以,企业一般不会跑。
遇到个人最惨,他不但可以逃,而且,不逃但是没钱,也讨不到。

追问

最惨的是遇到一个没有人心的人。。。谢谢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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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4-06-11
申请债权凭证 法院出具的债权凭证不存在诉讼时效的问题 你在一万年后找到他人了 可以直接凭债权凭证再次申请强制执行 当然如果对方确实没有支付能力 那么就真没办法了 不可能法院来赔 对不对追问

可是想想就觉得好不痛快,凭什么我的父亲没有了,他还能逍遥法外。感觉自己都快被逼疯了,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找到这个人呢?这算不算是法律漏洞?背上一条人命都可以自由自在的活着。

追答

凡事不要太主观了 这位朋友 他是故意撞死你爸爸的吗?你们的案件属于自诉案件 不是公诉案件 换句话说就是民事诉讼 不是刑事诉讼 所以不存在逍遥法外四个字

法院要你去 你就尽量配合法院的工作 不要太主观 不配合工作 法院吃不了一丝亏
法院的法官不是神也是人 他们有权利 但是必须要合情合法 他们在你提供不了被执行人的情况下 是没有办法执行的 民事诉讼就是谁主张谁举证 就算是刑事案件 你也没听过法院去找犯罪人的吧 都是公安机关抓人吧 你说对吗 刑事案件是危害了社会的案子 法院都不会去找人 不是他不找 只是他没有权利去找 越权了就会下岗 谁没事做些吃力不讨好的事呢

追问

我知道自己这样的想法很极端,他确实不是故意撞死我爸爸的,但事实上,他确实是在故意逃避他应该承担的责任。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宁愿和被告对调责任。我宁愿自己是背负责任的一方,哪怕是一辈子让我还债,只要我爸爸在我身边就好。。。是我太主观了吗?真的只剩下自认倒霉这条路了吗?
我没有怪法院,我只怪自己不聪明,没有能力,什么都做不了。

追答

赚你一点分真难! 你想开一点 事情发生了 是改变不了结果的 眼光看前面 不要回头看 前面的路很长 时间却有限 矛盾的人生就是这样的 正所谓执行难的问题这么多年都没有很好的改善 就体现在这一方面 其实这不是执法部门的问题 这完全是国民素质的问题 国民素质有待提高 当然这个话题扯远了 并且500年内是不可能改变的 你换位思考一下 你也会跑的 除非你真的很富裕 逃避的时间损失大于赔偿款

追问

一直在很努力的忘却这些事儿。有的时候,真的好像就那么忘记了。。。呵呵,我和我妈妈每天都在很努力的工作,因为我们要还为父亲治病欠下的累累外债。可是案子还没有结束,它在时时刻刻的提前你,你的生活究竟是什么样子的。你根本不可能忘记。。
抱歉,让你为一这么点儿分,这么辛苦。换位思考下,我家确实不富裕,但我想我不会跑,我的父亲也不会允许自己跑。因为欠良心的债要比钱债难还的多的多。

追答

全国人民都能有你这种想法的话 中国就能称霸全球了 真的 中国现在什么都不却 就却国民素质国民的国际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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