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办不动产证需要哪些材料

如题所述

办不动产证需要的手续材料有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以及还有户口本,同时还需要有购买的合同;只要提交了合同之后对于房管部门就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只要确定没有任何的异议就可以办理成功。
网友咨询:
个人办不动产证需要哪些材料
律师解答:
个人办不动产证需要下列材料: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以及补充合同原件;
2、房屋购买销售统一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以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5、房屋购买人如果已婚,需要房屋买卖双方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和房屋买卖双方身份证进行校验。
如果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要出具竣工验收单以及填写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
不动产权证,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当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后,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当事人持有不动产权属证书,就能够证明自己是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的物权的权利人。
权属证书是证明物权的凭证。权属证书也可以作为权利存在的证据,但它不是确权的主要依据。即使将权属证书移转给他人占有,如果登记的内容中没有记载物权变动的,物权本身也不发生变动。
律师补充:
不动产证上的权利性质有几种?
房产证权利性质有三种,一种是划拨、一种是出让,还有一种是其他,一般权利性质为出让的房子在交易时,就不需要另外缴纳相关的土地出让金了,产权年限是从开发商拿下土地开始计算的,而划拨权利性质的房子交易是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的,而且每一次交易都要交成交价1%的土地出让金,其产权年限是随交易后再计算的。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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