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考试中心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考生号编排

如题所述

广东省考试中心于2010年发布通知,明确了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号编排规则。考生号采用10位制,结构如下:


前两位代表地级市,第三、四位代表县(区)编码,这两部分共同构成了考生的地域标识。第五位是考生属性码,不同类型的考生有不同的代码:理科类为“1”,文科类为“2”,体育类为“4”,音乐类为“5”,美术类为“6”,普通单考单招类为“7”,退役军人为“8”,持有“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类为“9”,高职单考单招类为“0”。


第六至十位是流水号,用于区分同一类型和地域内的考生。为了确保编排的准确性,各市、县(区)需要提前审定确认中学代码和报名点代码,并按照省考试院规定的编码规则设定考生号的生成范围。在2009年12月5日前,中学数据、预计毕业生数据和报名点规模数据需上报至省教育考试院技术统计部。


在预报名阶段,省教育考试院会根据各市上报的规模数据,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生成每个报名点对应属性的考生号列表和初始登录密码。这些信息会由报名点下载后分发给考生。具体的派发流程和要求会在其他文件中详细说明。




扩展资料

粤招〔2009〕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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