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公共下水管漏水属于物权纠纷范畴。以下是对该问题的详细回答: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公共下水管漏水造成他人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公共下水管漏水责任应由运营管理单位承担。运营管理单位应确保公共下水管道的正常运行,及时修复漏水问题。
3.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五条,公共下水管漏水造成他人财产损害的,漏水责任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修复损坏财产、恢复原状等。
4.受害人在主张公共下水管漏水赔偿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据,如漏水现场照片、修理费用发票等,以证明漏水的事实和造成的损失。
5.受害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或物业管理机构投诉,要求追究运营管理单位的责任,并寻求赔偿。
总之,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公共下水管漏水责任主要由运营管理单位承担,漏水责任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受害人有权要求修复漏损并获得相应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