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丧葬费标准,分别是:
(1)离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10个月计发。其中本人基本养老金低于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死亡时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个月计发。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本人死亡时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个月计发;
(2)离休、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后,企业不再承担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
2、法律依据:
二、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申领死亡待遇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减员申报表》;
2、死亡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书、公安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法院宣告死亡的文书;
3、供养直系亲属提供以下材料:
(1)供养直系亲属登记卡。必须是死者生前登记建立的卡片;
(2)身份证和户口本。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姓名必须一致,且在有效期内的证件;
(3)死者关系证明。户籍与死者在同一本户口簿的,以户口簿的记录为依据。户籍与死者不在同一本户口簿的,以供养直系亲属登记卡结合单位、社区或村委会开具的证明为依据;
(4)供养直系亲属无经济收入情况。供养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单位或社区、村委会开具无固定收入的证明、当地社保机构开具的未在当地参保并未享受待遇的证明;
(5)供养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地属外省的,还需提供所在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有关文件;
(6)供养父母应提供配偶收入证明;
(7)供养子女应提供兄弟姐妹收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