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抵押权清偿先后顺序的表述,错误的是( )。

A.抵押权都登记的,先登记的先清偿
B.抵押权有登记的,有未登记的,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的
C.顺位在先的抵押权人,可以抛弃抵押权顺位,无需征得其他抵押权人同意
D.顺位在先的抵押权人,可以变更抵押权顺位,必须征得其他抵押权人同意

【答案】:D
本题考核抵押权的实现。抵押权顺位的确定,首要看登记。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的,先登记的优先于后登记的。同一天登记或者都没登记的,按债权比例清偿。故,选项A、B正确。抵押权人可以抛弃或者变更抵押权顺位。抛弃抵押权顺位,无需他人同意。变更抵押权顺位,如果给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的,需征得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如果未对其他抵押权人带来不利影响,则无需征得其他抵押权人同意。故,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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