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共有人和产权人的区别

如题所述

房屋产权人和共有人的区别主要在于:
1、房屋所有权人是指房屋权利的所有人,对房屋享有出让、赠与等处置的权利。
2、而房屋共有,指的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拥有该房屋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房屋共有人包括持证人和共有人。持证人是指房屋的所有权证由谁来持有。无论房屋是单独所有还是共有都只有一个产权证,所以要有 个持证人。共有房屋的每一个所有权人都可以叫做共有人,但持证人只有一个。如果房屋存在共有人,那么处置该房屋需要所有的共有人同时到场签字。
3、共有房屋一般有“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种类。“按份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额对共有的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房屋共有权保障共有人的权利。
4、夫妻间对于房屋所有权的共同共有,除有特殊约定外,二者是对该房屋不分份额的共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夫妻之间对于该房屋的收益、处置权利都是相同的,没有任何区别。

1、概念不同:房屋产权人是指对财产拥有所有权的人,可以是一人或者多人。产权共有人是指多人对某一财产共同拥有所有权。
2、权益不同:产权是所有权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力,是经济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房屋共有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拥有该房屋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3、承担义务不同:房屋共有人共有房屋一般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所谓“按份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额对共有的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则是指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房屋共有权保障共有人的权利。房屋产权人拥有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

房屋产权与使用权到底有什么区别呢:
现在很多人买房几乎都买产权房,主要是因为所谓“全产权”、“永久产权”的诱惑,认为拥有产权证,这住房就永远属于自己并可代代相传了。事实并非这么简单。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国有制,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上,所有土地的所有权都是国家的,这种所有权是不出让的。开发商建房的土地是向国家买的有期限的使用权,最长为70年。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到时国家就要把土地(当然包括土地上的建筑物)无偿收回。所以,买产权房并无永久产权可言,开发商向国家买多少年土地使用权,你所购的产权房的产权就是多少年。
房屋所占土地的使用权是国家出售给房地产开发商的,开发商建好房子后,再将房屋及土地使用权转让给购房居民。问题是售房时,没有一家房地产开发商老老实实向购房居民说明他们出售的产权房的实际产权是多少年。到年限国家要无偿收回土地和住房。如购房居民仍想拥有房产,必须再向国家交纳若干年限的土地使用金。事实正是这样,如果购房居民未能在产权期限内将房产卖出去,那么就会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产权也好,使用权也好,都不是永久的,购房要想代代相传是不可能的,除非你子子孙孙不断向国家缴纳土地使用金。房地产中的产权与使用权两个概念并没有多大差别,因为实际效果一样,只是多了一种“我拥有产权”的心理感受而已。

房屋的产权人一般是指该房产的所有权人属于某一个人所有,共有产权是指该房产属于两人及两人以上的多人所共有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二百九十八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第二百九十九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第三百条 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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