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普通用途化妆品备案电子凭证

如题所述

备案电子凭证就是化妆品的身份证明,备案电子凭证的备案编号虽未要求标注在产品的包装标签上。

化妆品是指以涂抹、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的任何部位,如皮肤、毛发、指趾甲、唇齿等,以达到清洁、保养、美容、修饰和改变外观,或者修正人体气味,保持良好状态为目的的化学工业品或精细化工产品。

1、找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址,点击进入。
2、鼠标移动至页面最右边,点击导航栏的“化妆品”。
3、页面跳转后,找到左边导航栏的“企业查询”,点击国产化妆品。如有需要也可以用来查询进口化妆。
4、页面跳转后即可查询,查询方式分为快速查询和高级查询。
5、化妆品备案电子凭证就是化妆品你在网上进行备案后,通过后,会有一个备案凭证,相当于一个扫描件一样的东西,里面有产品的名称。

自2022年1月1日起,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申请特殊化妆品注册或者进行普通化妆品备案的,应当依据《规范》的要求对化妆品的功效宣称进行评价,并在国家药监局指定的专门网站上传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二、2021年5月1日前已取得注册或者完成备案的化妆品,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于2023年5月1日前,按照《规范》要求,对化妆品的功效宣称进行评价,并上传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三、2021年5月1日前已取得注册或者完成备案的化妆品,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于2023年5月1日前,按照《规范》要求,对化妆品的功效宣称进行评价,并上传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三、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注册或者完成备案的化妆品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于2022年5月1日前,按照《规范》要求,对化妆品的功效宣称进行评价,并上传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

【法律依据】:
《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第一条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申请特殊化妆品注册或者进行普通化妆品备案的,应当依据《规范》的要求对化妆品的功效宣称进行评价,并在国家药监局指定的专门网站上传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第二条规定:2021年5月1日前已取得注册或者完成备案的化妆品,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于2023年5月1日前,按照《规范》要求,对化妆品的功效宣称进行评价,并上传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第三条规定:2021年5月1日前已取得注册或者完成备案的化妆品,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于2023年5月1日前,按照《规范》要求,对化妆品的功效宣称进行评价,并上传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第四条规定: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注册或者完成备案的化妆品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于2022年5月1日前,按照《规范》要求,对化妆品的功效宣称进行评价,并上传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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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6-23
您可以通过以下步骤查询国产普通用途化妆品备案电子凭证:
1. 打开浏览器,搜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
2. 在官网菜单栏中选择化妆品。
3. 在页面中选择企业查询,然后找到化妆品菜单。
4. 根据需要选择国产非特殊化妆品备案信息或进口非特殊化妆品备案信息。
通过这些步骤,您就可以查询国产普通用途化妆品的备案电子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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