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没有提前一个月申请, 公司一定要一个月后才肯放人,怎办? (新工作规定2周内到任,求救!)

我找到了一份新的工作,必须2周内到任..

可是我这边旧公司才刚辞职,旧公司不准我提早走,要申请辞职后1个月才能离开(合约也写明的,可是我实在没有办法..).....

那边新公司急着用人,不然就不能请我只能让位给其他人了,那份工作我好不容易争取到的,对我前途来说真的很重要!!....

可是旧公司又不肯提早放人,一定要等一个月,请问怎办?
我跟旧公司合约没到期的,要是我硬走的话会有什么后果?

我现在很苦恼,两边不是人,跟旧公司辞职了是肯定留不了了.
可是旧公司不肯提早放人,那边新工作也会丢了....
搞不好就此失业了.......

请大家救救我.....谢谢了!
我可以在两周内把我的工作交接清楚的
但是请假的话,公司说请假后回来继续补够一个月的剩余天数才能走...那这只会把时间延得更长啊.....

按劳动法规定你是要提前一个月申请的,如果你一定要走,原公司 可以起诉你和你新公司 ,你现在唯一的方法就是与原公司 协商提前离开,还一种方法,你赔偿原公司 一个月薪水做为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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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8-06
1、有合同的话,按照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如果是没有合同的话,按照劳动合同法,随时都可以 。
因为你完全可以以此接触与他们的劳动关系
第2个回答  2009-08-06
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提前30天 所以你只能协商 或休病假
第3个回答  2009-08-05
你可以在原来的公司请假呀,但前提是你要把工作交接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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