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伯父卷入了一场交通事故案件中:我伯父作为被告,这起案件中,原告起诉的赔偿金额是24万,要求我伯父和另一个被告共同支付,但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认定另一个被告是主要责任,我伯父是次要责任(注:我伯父和另一个被告不认识)。对于这份赔偿金,如果另一个被告没有能力支付,会不会都让我伯父一个人支付啊?还有原告起诉的24万,我伯父有没有什么办法把它压第一点呀?怎么压低?
情况是这样的,这起案子中共有三方:原告、被告1(我伯父)、被告2。
详细案由是:原告的儿子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在马路上飞快行驶,且他车子的踏板上压了一袋西瓜,将脚刹完全挡住了,这时,停靠在马路右前方的被告2驾驶的马自达突然向左后方掉头,原告的儿子一下撞上马自达尾部,随即倒地,之后由于惯性,原告的儿子滚钻到了我伯父停放在路边的农用车底下,被告2(马自达主人)见状立即将其送往医院,但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后交警大队赶来处理,过了几天处理结果出来了:认定被告2承担主要责任,我伯父(被告1)和原告是次要责任,交警大队说我伯父违规停放车辆。
事后原告就起诉到了法院,要求我伯父和被告2连带赔偿原告方损失24万元,今天我伯父收到法院的传票,事情就到这儿,因此我想问一下该怎么办?
现在我伯父还要写答辩状,请问一下答辩状怎么写,最好详细一点,以及对此案的一些建议,(对于那篇答辩状我会追加悬赏分的),对大家的帮忙真的感激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