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汽车下乡补贴政策

我是湖北省罗田县人,是罗田农村户口,听说有汽车下乡补贴政策,今年七月底在上海买了一辆农用运输车,到黄冈办的牌照,今天拿齐全的手续去办补贴的事,可是相关人员说,车不是在湖北买的,不能办理!请问是这么回事么??我觉得有点说不通啊?好像跟国家政策不一致?怎么回事呢?我想得到实质性的答案。

  湖北省“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政策

  2009-6-22 16:3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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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汽车摩托车下乡”财政补贴政策是贯彻落实党的惠农强农政策,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农村消费,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汽车摩托车技术进步、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扩内需、保增长的一项重大举措。我省实施“汽车摩托车下乡”的具体补贴政策是:
  一、补贴对象和条件
  (一)补贴对象:凡是湖北省农业户口的家庭,在湖北省境内、按规定的时间换购规定轻型载货车和购买规定微型客车的汽车下乡产品、摩托车下乡产品,提出补贴申请,经乡级财政所审核符合规定的均可享受补贴。
  (二)补贴条件:
  1. 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农民换购轻型载货车的给予补贴,每户限购一辆。换购是指农民将三轮汽车(指原三轮农用车)或低速货车(指原四轮农用车)报废并购买轻型载货车的,报废车辆车主与新购车辆车主必须为同一农民。
  2. 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农民购买1.3升及以下排量微型客车(不含轿车)的给予补贴,每户限购一辆。
  3. 2009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农民购买摩托车的给予补贴,每户限购两辆。
  二、补贴产品和标准
  (一)补贴产品。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汽车摩托车生产企业名单及产品目录》(上省财政厅网站查询)规定的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并在汽车摩托车下乡生产企业授权经销商处购买的、车尾部印制规定“汽车下乡”、“摩托车下乡”标志的产品。
  1. 轻型载货车(“车辆型号”项第一位数字为“1”或“3”或“5”、“总质量(吨)”项大于1.8吨不超过6吨);
  2. 微型客车(“车辆型号”项为第一位数字为“6”、“排量和功率(ml/kw)”项中排量不超过1300ml)和摩托车;
  3. 换购轻型载货车,车主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将需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交售给依法设立的汽车回收企业回收拆解,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
  (二)补贴标准。
  1. 对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后换购轻型载货车的,按换购轻型载货车销售价格10%给予补贴,换购轻型载货车单价5万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5000元。同时,对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实行定额补贴,报废三轮汽车每辆给予补贴2000元,报废低速货车每辆给予补贴3000元。
  2. 对购买微型客车,按销售价格10%给予补贴,购买微型客车单价5万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5000元。
  3. 对购买摩托车,按销售价格13%给予补贴,购买摩托车单价5000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650元。
  三、补贴资金申报
  (一)农民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后换购轻型载货车的,应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所申报兑付补贴资金,申请兑付资金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 已报废车辆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
  2. 新购车辆和机动车销售发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
  3. 购买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4. 购买人储蓄存折(可以用粮食直补专用存折)。(二)购买微型客车、摩托车的农民,应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所申报兑付补贴资金,申请兑付资金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 新购车辆和机动车销售发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
  2. 购买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3. 购买人储蓄存折(可以用粮食直补专用存折)。
  四、补贴资金审核及兑付
  (一)乡镇财政所初审确认后,对符合补贴要求的,于每天将审核合格资料表报送县级财政部门;对不符合要求的,在购买人申报时立即告知当事人并作出明确说明。
  (二)应主要采取“乡审乡兑”的方式。采取“乡审县兑”的,由县财政部门对乡镇财政所上报的补贴申请进行审核。无论哪种方式在购买人提出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农民储蓄存折的金融机构,由银行直接划拨到购买人储蓄存折。
  五、注意事项
  (一)农民朋友购买的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必须是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汽车摩托车下乡生产企业名单及产品目录》中规定的产品;
  (二)农民朋友在购买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时,必须到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生产企业授权的经销商处购买,在购买汽车的尾部印有规定“汽车下乡”标识、购买的摩托车侧板印有规定的“摩托车下乡”标识;
  (三)农民朋友购买的汽车两年内不得过户,请农民朋友妥善保管好购买产品的发票,当购买产品出现问题时,请携带产品的发票到购买点办理维修或换退货等事宜,以保障自身权益的维护。
  六、咨询和投诉电话
  湖北省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政策咨询和投诉电话,政策咨询省财政厅商贸处:027-67818600,下乡产品及企业准入管理咨询省经委机械汽车产业处:027-87312864;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监管咨询省商务厅市场建设处:027-85747707;牌证登记办理咨询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车管处:027-67122705;产品质量及“三包”、价格、市场秩序消费者权益等分别咨询,省质监局:027-87337717;省物价局027-87238801;省工商局12315。
  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经济委员会、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公安厅、湖北省商务厅、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9年5月20日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08-12
同样的遭遇!只能说湖北政府腐败!或者说国务院是空口号!

本人罗田农业户口,因工作需要,在2009年7月初,在上海购买了一辆五菱之光6400CV3Q面包车(此款车符合《微型客车下乡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后在黄冈上了湖北的牌照鄂J*****,所有手续齐全)!但在申请汽车下乡补贴金时,罗田县汽车与摩托车下乡办以未在省内购车的理由拒绝为我申请补贴金!据我了解,罗田政府确实有这样的一条规定(罗政办[2009]79号)(详见链接:http://www.hbcz.gov.cn/421123/lm1/2009-06-16-243864.shtml),但矛盾发生在此!!根据国务院颁布的财建[2009]248号文件《汽车摩托车下乡操作细则》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 地方各级政府不得在本细则规定之外对享受补贴产品实施其它限制,包括限制购车地区、品牌、车型、产地、经销商等,也不得对产品进行多次或重复检测,增加或变相增加企业和农民负担。
第2个回答  2009-08-10
一个农民哭诉“汽车下乡”带给他的可怕遭遇
种田免税,种粮直补,一项项国家的惠农政策的出台,一次又一次让一个农民欢心鼓舞,满腔热血,感觉国家重视农民,关心农民,农民有奔头了。干生产的劲足了,奔小康的决心大了。起早贪黑,忙里忙外,尽量把自己的小生活过好点。
从今年开始,国家就说汽车要下乡了,一个农民做梦也没有想到买车也有补贴了,国家的政策就是好,这几年的忙活,揣在兜里的钱也多了点,再东家借点,西家凑点,我也可以实现买台车拉活赚钱的愿望了。于是我从1月份等到3月份,大概是3月中旬吧,是2009年3月10日,财政部关于印发《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建[2009]104号)在网上公布了,我认真阅读了字里行间的每一个细节,政策规定了补贴车的范围是3月1日到12月31日,补助的类型就是那三种情况,我决定买台新车,要想获得补助,必须要符合第二种情况了,于是,我选择了1.2升排量的五菱荣光,原来我只想买一台3万多点的五菱之光,这样国家补贴下来,我只要花2万多,但是后面经过朋友们的劝说,我决定借钱也要买五菱荣光了。于是我又多借了2万块钱,一心买五菱荣光了。
我家住在湖南省邵阳市西南边陲的一个小县城,这里近挨着广西,与桂林市只有100多公里。因为五菱公司在柳州有一个主厂区,我们这里的人基本上绝大部分去柳州总厂或者桂林市的销售点去买车,我于是去邵阳市问五菱荣光的价格,他们报价53000多,打电话去桂林问是接近50000万,于是我决定去桂林买。4月1日,谁知道等我跑到桂林的时候,那里的五菱荣光因为好销,已经售完了,只能预定,于是我打电话去柳州问,他们有货,报价是48800元,我又赶到柳州,等我决定买的时候,他们突然提价到49800元,我没有办法,住宿和吃饭都要钱,只能眼睁睁多花1000元买了下来。车买回来了,我多花了1000元心里总是不舒服,我觉得国家说不涨价,为什么他们漫天要价,而且声称你要买就买,不买拉倒。之后我完成了上户和上牌手续,办理好了行使证。静静的等待国家的补贴政策下来,好办补贴。
但是接下来的日子使我非常伤心,我对国家的政策产生了极大的怀疑,我对自己的行为感觉到非常愚蠢,家人也不断的骂我,说我,使我的心好痛好痛。
一是我在跟别的买车者交流的过程中发现,2009年1月,国家说出台补贴政策前,他们买的和我一样的车,他们只要花45000多点,在4月1日以后,有人在湖南娄底买同样的车只要46000多,有人在我买车的地方买一样的车也只要46000多,这让我感觉自己真的非常愚蠢,比别人多花了好几千块钱,而我又想,这些车既然是下乡的车,我们农民知道什么,车的配置,车的价钱,我怎么能监督,我怎么能比对。太黑心了!
最让我觉得伤心的事情是,等我渴望国家补贴我一点,我就当作被销售商宰了算了,也算是国家的钱补给卖车的人,我一个农民就当是没有国家这个政策好了。但是让我绝望的是,我听说补贴可以办理的时候,去财政所办理的时候,却得到了这样一个文件,2009年5月20日湖南省下发的《湖南省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文件规定,湖南省补贴范围和对象却全部限制为“我省农民在湖南省内”换购、新购等三种情况。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我一个农民,我去广西买了自己觉得比较便宜的同样的车,我就享受不了国家的政策了!!!我大声问财政所的工作人员,这有没有搞错。他们说没有搞错。我说为什么不按照国家的政策办,他们说,这是我们的地方政策,我只能按照地方政策办。
我伤心的几乎绝望了。
但是我不甘心,我想找资料,找政策,没有理由国家说补,地方说不在补贴范围内不补贴就不补贴了。
于是我又托人找了国家的政策和湖南的政策,我认真比对,国家和湖南的政策几乎都是一样的,除了限制为“湖南的农民必须在湖南内买车才能获得补贴外”。2009年6月4日下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汽车摩托车下乡操作细则>的通知》(财建[2009]248号)的两个《通知精神》,而在财建[2009]248号文件的第七章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地方各级政府不得在本细则规定之外对享受补贴产品实施其它限制,包括限制购车地区、品牌、车型、产地、经销商等,也不得对产品进行多次或重复检测,增加或变相增加企业和农民负担”。国家说不能限制购车地区,为什么湖南要限制。我找工作人员咨询,工作人员说,在湖南内,你在哪个地区不限制,你懂吗?一个傻农民。我是一个农民,但是我们这里的农民都傻吗????他们都在广西买车,那里会便宜些,选择了便宜的东西就傻了???我觉得这不是道理。地区的概念是什么???是一个省????一个市????一个县????一个乡????还是就是我们村?????我们组????
我伤心了,同大多数一样同我一样买车者一样,这是政策,我们没有办法去改变,很多人接受了这样的现实,但是我无法接受,我不宽裕,我借钱买车,为什么我就不能按照国家的政策,享受到国家照顾我们农民的政策。。。。我想问,我想问天,我想问地,但是我得不到答案,得不到答案。。。。我只有哭泣,把自己所有的痛都哭出来,,,,,让泪水不停的流着。。。。。我恨自己,我不在国家出来政策的时候买车,我也可以少花几千块。我不去广西买便宜车,即使买贵点的,我也可以获得补贴,我也可以少点损失。。。。。我哭,只想让天知道,让天下的和我一样的农民知道。。。。
第3个回答  2009-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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