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不合理可通过法律再鉴定吗

我的小叔子撞到人后,因小叔子的单位不配合一起解决(上班送货撞到的人)事情过去了三个月,对方拿出了一张伤残鉴定书,说按法律要4万其他费用3万。有人说她的伤残鉴定是找了人,拉了关系,把级别写高了。我想知道我可不可以要求再次鉴定。还有伤者要求和解,那样的话我还要出伤残鉴定相对映的4万吗。如果按法律的话,伤残鉴定相对映4万以外的费用我们还要出吗。

  伤残鉴定不合理是可以申请法院委托鉴定,但这必须要立案以后才能申请委托。当事人如果对法院委托的机构做的鉴定结论也可提出异议并要求重新鉴定,但这个门槛要比前面一个高。

  从法律性质上看伤残鉴定其实是一种民事行为,它的结论是一种专家证人提供的证言,它并不是行政行为,所以对伤残鉴定有异议不能提起行政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所以如果对伤残鉴定有异议只能重新进行伤残鉴定或者在诉讼过程中通过各种诉讼手段来排除或者降低伤残鉴定结论的证明力,使其不被法院采纳。

  在实务当中,一般是受害人自己去申请伤残鉴定,最好是由双方协商确定鉴定机构或处理事故的部门推荐的专业机构,在做鉴定前一定要通知对方,这样做出的鉴定结论对方比较容易接受,但对方如果对鉴定结论有异议,他同样可以要求重新做鉴定,不过鉴定费用由对方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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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9-29
可以要求重新鉴定的,不过要给法官写个申请
第2个回答  2009-09-29
15天之内申请重新鉴定
第3个回答  2009-09-29
你可以要求对方诉讼解决,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单方委托所作鉴定难免存在徇私枉法的问题.
第4个回答  2009-09-29
在诉讼程序中可要求重新鉴定,在书面申请中写明要求重新鉴定的理由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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