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工伤死亡(吃午饭时突发疾病死亡),如何赔偿?

我朋友给工地干活,中午去吃午饭时突发脑梗塞,不到48小时死亡(43小时),能找用人单位赔偿吗?工地没有食堂,都是在工地附近小饭馆吃饭
上午干了半天活,中午吃完午饭事情就发生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你朋友突发脑梗塞如果和工作有关的话是工伤,如果是由于自身疾病原因造成的,只要不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就不是工伤。
  个人认为午餐时间应该不算是工作时间,这个问题没有具体规定,要看仲裁机关如何认定了,你可以去劳动部门咨询一下。
  不过你的朋友没有和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很难赔偿。
  要是不死心的话就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认定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赔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9-04
  一、 非工伤死亡属于意外死亡,如果买有意外险的话,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
  二、企业职工非工死亡应享受以下待遇:
  1.丧葬费
  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
  2.一次性救济金
  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3.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
第2个回答  2009-10-05
老板如果有良心的话会给一点点安抚费。
如果老板黑心就难了。原因有以下:
第一:估计没有签合同吧
第二:不是在工作期间
第三:第一天上班

既没有形成默认劳动关系(指未签订合同,但是实际工作时间超过一年),又没有签订合同,再者非工作中的工伤。所以...
第3个回答  2009-10-05
这样是拿不到赔偿金的 除非老板好人 给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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