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与工人签定劳务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需要为员工买社会保险,单位和个人都得交纳固定额度.而单位车间工人大多是从农村来的农民工,很多工人不愿意交纳属于自己承担的那一部分.签订劳务合同就可以规避这个问题,那么请问,是否能与车间工人签订劳务合同?
还有个问题,车间员工的工作时间不确定,没有用单位的考勤管理制度约束他们.即当天有任务就做,没任务的就回家了.

  只要双方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双方应当订立的是劳动合同而不是劳务合同。按劳动法规定,只有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也就是用人单位只要用劳动者,就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用工满一个月未签合同的,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支付二倍工资,最多11个月。
  所谓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就是用人单位是经过合法注册的法人或个体经济组织,劳动者年满16岁,女不满50岁,男不满60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不是由合同名称和内容确定,而是有用工性质确定。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订立劳务合同,不能免除应当按劳动法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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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6-08-30
不可以,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在于,如果你雇佣的这个人所从事的不是你单位日常的工作,只是临时性的工作,可以签订劳务合同,但如你所说是与车间工人签合同,车间工人所从事的是你单位必须的工作,就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了。
第2个回答  2006-08-30
你可以与工人签订一份临时协议,但是协议的最长时间不能超过六个月,超过了就要签订劳动合同,给人家上保险。如果工人所从事的工作是你单位日常必须做到的工作,那最好还是签订劳动合同。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6-09-01
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通过劳务输出解决此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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