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三人合伙做加工业务生意,当时说明,abc按总投资的1/3共同出资,分红是由于c是当在人,在经营中有一定的帮助所以协议把总利润的10%提出分给c后三人均分剩余90%的利润 现在为了扩大经营,从银行贷款100万,哪么每年会有107万的开支,请问贷款的100万和利息7万需要提取10%分给c吗???? 另外在购买设备(大件)和购买小件(比如电脑,摄像头等)怎么样区分固定资产???请问,我们如何分会合理些呢,请高人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