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轿车全责,车辆有全险,但驾驶员不是车主。我骨折住院仍在治疗,三轮摩托也报废,住院至今医药费已花6000多,车辆损失一万。对方来看我只留下2000元药费。现在交警调解,说叫对方给我一点药费先把车提走,因为驾驶员是借的朋友的车,又赶上过几天是春节,所以他想快提车。从我受害者的角度,我该不该让他提车?是否需要申请车辆保全?这里面有什么问题?如果保守估计我的损失共计6万,而他的车现在值16万,怎么做才是对我最有利的,请老师解答,很急!
我所有的这些费用资料,等到我治疗结束后,对方有没有一个赔偿时效?如果无故的不配合,拖多久我才能从交警这里拿到他的押金?
追答你好,一般来说,你治疗结束,医疗期结束后两年内,如果赔偿没有解决,你可以去人民法院起诉。但是之前建议你前往司法鉴定机构看看能否构成伤残,如果构成,有相应的伤残赔偿金及精神损害赔偿金。
追问起诉的话我是起诉车主还是驾驶员?
追答你要起诉驾驶员、车主、保险公司。
追问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