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方打算从一个国家进口材料,加工为成品后,我方按供料人的要求将成品发往另一个国家的收货人,这算是来料加工业务吗?
2、如何处理这个义务,我方才可以从另一个国家的收货人出取得工缴费?
谢谢!
最新 请教:
1 如何处理这个业务,我方才可以从另一个国家的收货人处取得工缴费?
2 出口发票写“料费,加工费”,可是料费是需要第二个国家的收货人付给第一个国家的供料人的呀?我方只是收取加工费的。怎么处理这个业务才能运作哦?
3 请教高手,如何操作第三方协议?主要条款是什么?什么叫三方的全额支付?
4 实际上就是来料加工的委托方,想委托我方加工完以后,成品直接从我国运往另一个国家的成品购买方,我方只收取加工费,由来料加工的委托方即供料人赚取销售利润,以免成品返销运回第一个国家,然后他再发货给另一个国家的成品购买方运输的麻烦和运费成本的提高。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