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1-08
你的提问有些别扭,“国有土地所有权下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在我国是不存在的。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确定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 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农民集体建制被撤销或其人口全部转为非农业人口,其未经征用的土地,归国家所有。继续使用原有土地的原农民集体及其成员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1、征用的土地使用权要分情况对待的2、我想你是说未经征用的吧,未经征用的依法确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宅基地则转化为划拨使用的住宅用途土地,使用期限为70年,其承包地我想应该属于整个原所有权集体的所有人员吧(这一点我不是很清楚,还需要大家交流啊)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