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12-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1]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和诽谤;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人身自由的要义是尊重公民的人身,司法机关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剥夺或限制违法犯罪人的人身自由,杜绝随意捕人、监禁、搜身等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
第2个回答 2013-12-03
国法律从刑事、民事、行政等方面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如<<刑法、<<民法通则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对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作了具体规定。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06-13
《宪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好律师网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