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提取盈余公积时要先借: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 而不直接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如题所述

一句话概括就是:为了明细核算,掌握利润分配的完整来龙去脉。


具体原因本人认为可以分为两点说明:

    二级、三级甚至更加明细的科目设置是为了方便掌握企业业务的来龙去脉。比如你想要了解今年“利润分配”这个科目的具体发生增减变化,那么有了明细核算,你就可以知道:

    ①今年公司的收益或者亏损额(“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的本年发生额)

    ②今年提取了多少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提取任意/法定盈余公积”的借方发生额)

    ③今年发放了多少现金股利(“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的借方发生额)

    ④以前年度补亏今年的亏损(“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的贷方发生额)

    等等明细,就可以非常直观地了解“利润分配”这个科目今年的来龙去脉。

    如果全部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进行核算的话,上述的功能就比较麻烦去了解。

    我国的会计准则里面也有相关的规定:

    “……⑵本科目应当分别设置“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现金股利”、“盈余公积补亏”和“未分配利润”等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既然准则都说了,那就那么做呗……--!


纯手打,欢迎交流。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