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羹尧调职后,内外官员更加看清形势,纷纷揭发其罪状。雍正以俯从群臣所请为名,尽削年羹尧官职,并于当年九月下令捕拿年羹尧押送北京会审。十二月,朝廷议政大臣向雍正提交审判结果,给年羹尧开列92款大罪,请求立正典刑。
其罪状分别是:大逆罪5条,欺罔罪9条,僭越罪16条,狂悖罪13条,专擅罪6条,忌刻罪6条,残忍罪4条,贪婪罪18条,侵蚀罪15条。
雍正说,这92款中应服极刑及立斩的就有30多条,但念及年羹尧功勋卓著、名噪一时,“年大将军”的威名举国皆知,如果对其加以刑诛,恐怕天下人心不服,自己也难免要背上心狠手辣、杀戮功臣的恶名,于是表示开恩,赐其狱中自裁。
年羹尧(1679年—1726年),字亮工,号双峰,中国清朝名将。原籍凤阳府怀远县(今属安徽),后改隶汉军镶黄旗,清代康熙、雍正年间人, 进士出身,官至四川总督、 川陕总督、 抚远大将军,还被加封太保、一等公。
公元1700年(康熙三十九年)中进士。走上仕途。公元1709年(康熙四十八年),升任 四川巡抚,成为封疆大吏。
1723年,年羹尧奉命掌管西部一切军务大权,实权大过其它一切高职军官,西部地方官员均听命于他。同年,年羹尧奉命平定罗卜藏丹津动乱,战争持续到第二年,年羹尧巧妙战术横扫全场,大获全胜,于是声名四起。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词条 年羹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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