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拼音中标声调位置的规则如下:
若有两个韵母(元音),且第一个韵母(元音)为i、u、或是ü时,则将声调标示在第二个韵母(元音)上。其余状况下声调皆应标示于第一个韵母(元音)之上。
扩展资料:
《汉语拼音方案》中声调采用的是符号标调:
1957年11月1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六十次会议通过,1958年2月11日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汉语拼音方案》中声调符号采用的是:阴平(ˉ)、阳平(_)、上声(ˇ)去声(_)、轻声(不标调)的方法。
这种方法解决了不同声调汉字的区别问题。例如,妈 mā(阴平)、麻 má(阳平)、马 mǎ(上声)、骂 mà(去声)。为识字辨音立下了汗马功劳。
汉语中还存在着一种特殊声调,叫做轻声,有时也叫第五声,在汉语拼音中不标调。有些学者认为“第五声”的说法并不确切。轻声虽然能够起分辨语义的作用,但是通常不列入汉语“四声”之一,因为声调是正常重音音节的音高形式。在音高上,轻音只有音区特征,声调还有曲拱特征。
每个汉字由韵母和声母配合构成一个音节构成。在韵母上部应该标出声调,为了方便也可省略。声调影响舌头位置,不仅仅声带有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拼音声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