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嫁到河南,今年我和女儿的江西农村户口转到河南农村户口了,现在想转回江西,可以吗,要怎么办呢?

如题所述

如果未在江西长期居住的,不可以申请办理户口迁移到江西。

根据《江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第六十四条 公民户口迁移,遵循实际居住、人户一致原则,实行条件准入制。
第六十五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登记地到另一常住地实际长期居住的,应当向公安机关申报户口迁移登记。
第六十六条 本规定所指户口迁移分为市、县内迁移,市、县外迁入,迁出市、县外和大中专学生户口迁移。
市、县内迁移是指在设区市市辖区或者县(包括县级市)范围内,公民将户口由原登记地迁到现居住地的户口登记。
市、县外迁入是指公民户口从设区市市辖区或者县(包括县级市)范围以外迁入的户口登记。
迁出市、县外是指公民户口从设区市市辖区或者县(包括县级市)范围内迁出的户口登记。
大中专学生户口迁移是指大中专院校学生因入学、毕业、肄业、退学、开除学籍等原因,将户口迁入或者迁出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的户口登记。
第六十七条 户口迁移一般首先应在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再持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等手续到迁出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然后持《户口迁移证》等手续到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
第六十八条 对少数原来从农村迁往城镇落户,但在城镇无生活基础,实际居住在农村的人员或下岗的城镇职工,本人要求从城镇迁回农村落户的,经当地乡(镇)和行政村同意,允许其户口迁回农村原籍落户。
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佛教道教寺庙、宫观出家人员申请将户口迁入寺庙、宫观单位集体户的,应当根据寺庙、宫观定员数额,查验市、县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后办理。对僧人、道士申请由原住寺庙、宫观迁往另一寺庙、宫观的,应当根据双方寺庙、宫观所在地市、县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办理。
对不愿意将户口由原籍迁入寺庙、宫观的僧人、道士,以及长期居住在寺庙、宫观的非出家工作人员和临时留宿人员,不予办理户口迁移,应当按规定办理居住登记。
第七十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迁移:
(一)父母投靠其成年子女到城镇落户的,不受年龄限制,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二)子女投靠其父亲或母亲到城镇落户的,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三)夫妻之间投靠配偶到城镇落户的,不受居住年限限制,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四)设区市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十一条 公民申请投靠迁移的,应当向迁入地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被投靠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
(三)设区市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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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8-30
可以啊 会江西当地派出所开个准迁证 带着准迁证回河南当地派出所开迁出证 带着迁出证和准迁证回江西派出所落户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8-30
许多人说我穿衣得像鸡,你觉得会不;
第3个回答  2016-08-30
他们说我穿衣得像鸡,你觉得会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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