侄子对叔叔照顾帮助有继承的份额吗?

我叔叔是单身,于去年车祸死亡了,现在有一笔赔偿金。我的几个姑姑要来挣这部分钱。但是我叔叔生前和我们家四五十年没有来走了,我叔叔可以说都是和我们住在一起,有什么事情都找我和我哥,就在叔叔生前我们这边的民政部门要求我叔叔办理无保老人要有监护人。之后我叔叔打电话给我哥,说上面填写我哥哥的名字。我的姑姑,其中有一个在我叔叔出生时就出嫁了,另一个出嫁到南京了,和叔叔、我们没有来走。还有一个死在我叔叔前面。叔叔的丧事都我家来操办的,他们说就应该我家办,他们到时来拿钱就行了。我想的:你既然拿了我叔叔的钱你就应该要有责任来办理丧事。请问像这种情况我们侄子能有一部分继承权吗

死者的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继承人,但是继承有规定。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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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5-10
  这位知友,赡养和继承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像你们这样赡养过叔叔,那么。叔叔的死亡赔偿金就应该有你们侄子的份额,不管额度多少,这应该算是对你们赡养叔叔的褒奖!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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