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落实立德树人理念,提高自身专业素养。
发展学生核心素养是落实“立德树人”理念的一个重要举措。在核心素养的内涵中,非常明确地将人的道德素养置于重要地位,比如家国情怀、责任担当等,这些正是中华优秀文化传统的底蕴和本色。立德树人是具有中华文化特色和时代特点的育人模式,教师在不同素养培养过程中应该予以学生不同的引导途径,培养学生独立思考、批判性思维能力,以及创造性地解决问题的能力。
2、创设真实教学情境,搭建素养培育平台。
建构主义理论认为学习是一个主动而积极的过程,学习者知识的获得需要在一定的情境下,通过教师的指导、同学间的交流来实现。在这个过程中,教师扮演的角色是为学生提供一个范式,引导学生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由此判断学生的行为动机、观察学生的思维养成,最终引领学生实现学科所要达到的核心素养。比如针对网络上热议的“老年人跌倒该不该扶”的问题,教师可以创设情境,让学生进行角色扮演,在表演和观看的过程中,分析各类现象的成因,对于这些行为可能引发的社会影响进行讨论,并从中得到启示。学生会在一系列鞭辟入里的学习过程中,逐渐形成自己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观念,增强了法制观念,提升了公民素养。同时深刻的认识到,和谐社会建设,人人有责。
3、科学设定学习目标,明确素养培育方向
科学合理设定学习目标是课堂教学的关键。学习目标是教学活动的出发点,也是教学活动的达成点。因此,目标的设定要兼顾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培养,只有这样,才不会出现方向性的错误。目标的制定要结合新课程的理念、学科目标、单元目标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做到具体而细致。
4、回归课堂生活本真,拓展素养培育途径
道德与法治课具有很强的实践性,注重学生的实践体验。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要引导学生积极融入到社会中去,感受社会道德法律规范的力量,形成客观理性的价值体系,回归课堂本真。核心素养的培养应是一种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活动。只有让课堂教学回归生活本真,用学生身边的人和事感染、影响学生,才能吸引学生积极参与到学习活动中来。也是学生自身知识增长、能力提高、情感升华、全面发展的主体。只有通过自身在学习和活动中的观察、思考、参与、运用,才能把抽象的知识变成自己的东西。积极引导学生参与实践活动,培养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的意识和习惯,切实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践能力,已成为核心素养培养的共识。道德与法治教学必须引导学生将触角伸向广阔的社会大课堂,进一步拓展生活,从中汲取生活的养料,从正在发生的、活生生的实际中检验和丰富所学知识,引导学生构建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学生的综合能力得到了锻炼,核心素养也随之进一步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