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毕业,未就业,没有签过三方,档案在户籍地的人才交流中心,还算不算应届毕业生,打算报考2015的公务员,不知道还能不能已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去考。
国家公务员考试的招考政策规定: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具体根据各省情况来定)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我想这知道地方人才交流中心(人事局)算不算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