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毕业,未就业,档案在户籍地的人才交流中心,还算不算应届毕业生

2014年毕业,未就业,没有签过三方,档案在户籍地的人才交流中心,还算不算应届毕业生,打算报考2015的公务员,不知道还能不能已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去考。
  国家公务员考试的招考政策规定: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具体根据各省情况来定)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我想这知道地方人才交流中心(人事局)算不算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你当然可以按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了,户籍地的人社局(已经没有人事局了,人事局与劳动局合并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简称人社局)是管理人才交流中心的上级机关,肯定属于文件上的“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谢谢采纳为满意答案。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