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的工会经费未交,现在我累计数额时发现11月的时候多计提了9.18,我是否可以在本月计提的时候这样做,冲2014.11多提工会经费,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红字),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红字)
现在已经做1月的账了,那意思就是我通过你这样做分录就可以调整了,借: 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贷: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这样是不影响上年度的所得税的是吧,那到时做2014年汇算清缴时我又该怎样做呢,新手,太多疑问,求指教
追答肯定会影响上年度的利润的。
在汇算清缴的时候,只要将应纳所得额调增9.18元即可。
是我算错了,多提了9.18,导致多交了,还要调增?
追答对啊,你管理费用多计提了9.18元,不是相当于利润减少了9.18元,那么实际所得税少交了9.18*25%=2.30元(假设税率为25%)。
追问头有点晕了,我们所得税是交国税的,工会经费是交的地税,那意思是多提的在汇算清缴时调增,多交了的工会费,到时地税是会退的是吧
那我目前要调整账,分录就按你说的做,借: 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贷: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这样账就正确了,不需要做所得税的分录了
我在举个列子,假设前面收入-成本-营业税金附加=100,管理费用10,你多计提了9.18,相当于19.18元,所得税税率25%,如下比较:
扣成本后:100 100
管理费用:10 19.18
利润总额 :90 80.82
实际企业所得税=90*25%=22.5元
而你多计了9.18,导致企业所得税=80.82*25%=20.21元
不是少交了9.18*25%这部分吗?
9.18元退不退,怎么退,要看你们地方政策了。
分录是这样就可以了,不用所得税分录。
追问你人太好了,要调增的我看懂了,我是说现在要把账调正确,是就做此分录就可以了吗?借: 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贷: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追答是的,是的,就是这样。
追问太感谢了
追答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