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法庭辩论是如何规定的

如果法官不让法庭辩论,他违法吗?违什么法?

要看他不让法庭辩论,是还没有到法庭辩论的程序还是退回到法庭调查环节。
如果是审判长剥夺一方的法庭辩论的权利,那就是违法的。这体现在程序违法。
在法庭调查阶段,当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就可以就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同时,公诉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向被告人发问;证人提供证言,鉴定人提供鉴定结论后,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就可以对证人、鉴定人提出问题,对证言笔录、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都可发表意见;对在法庭上出示的物证,当事人要进行辨认,并发表辨认意见等,在这当中都有可能展开辩论。追问

谢谢您的回答,很给力!!!
我参加的是行政诉讼,不是没有到法庭辩论程序,是自始至终都不让原告人向被告人发问。可是我看了一遍行诉法,并没有规定法庭辩论程序呵

追答

如果到了法庭辩论程序,法院剥夺了你的法庭辩论的权利
并且最后得到了不公正的裁决
你可以马上进行上诉,案子会移送到上一级法院进行二审。

追问

我现在打算申请合议庭全体成员回避,无论是否得到院长的批准,先申请回避再说。虽然依法我们这一方必胜诉,但是,依目前中国的法制环境来看,我们并不抱什么胜诉希望,法院是不会判我们胜诉的,对二审也不抱希望。我们起诉的目的,就是对社会仍抱一点期望,等以后社会政治清明一些后,能够申诉。

追答

你有权申请回避。
行政诉讼法的放开其实并没有起到更深切的保护民众的作用
但总归是一种发展。
希望你能够保护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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