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拆迁了 产证上面是奶奶名字,爷爷奶奶过逝后,户主过户给妈,姑姑另有单独的户口和产证可拿房子

姑姑的房子是爸妈造的,她的户口和产证门牌号也都是爸妈出钱帮她办的。她现在自己能拿一套房子还想来分奶奶名下的房子,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她还能拿的到吗?

首先您的表述有问题,户主和房屋所有人是两个概念,户主是户口中的一个名词,也就是户口本首页的那个人,而房屋所有人是房产证上的那个人。如果是您把这两个概念搞混了,将房屋所有人说成了户主,那户主是谁就是谁的房子,就是这个人的个人财产,拆迁再分得的房子也是这个人个人的,其他人无权取得。按您的说法,这个房子应该是爷爷奶奶的遗产,老人过世后,由你妈继承。老人过世后,本来姑姑也是能继承的,但当时姑姑没有对房子过户给你妈提出异议,就表示她同意了你妈继承老人的房子,也就是放弃了自己的继承权。所以,现在要来分拆迁取得的新房,你姑姑是没有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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