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上海奉贤光明顺福路绿苑玻璃厂员工,我是06年进厂的致今厂龄已十年之久了,最近因本厂要转让,又因

我是上海奉贤光明顺福路绿苑玻璃厂员工,我是06年进厂的致今厂龄已十年之久了,最近因本厂要转让,又因二月份工资拖欠,在工作中由于精力不集中导致右手食指被划破导致过急行为损坏了几块旧网板。共六块有块是报费的还有五块按新网板的价值也就一万多一点,第二天一大早老板娘听工人说网板坏了在上班的路上就报了警,那时我还不知道是我搞坏的最后听同士说网板上还有玻璃片,我想可能是我头天犯下的错,然后在当天中午下班我就跟老板娘承认说是我过急行为损坏的多少钱我陪你,老板娘说你和警察说吧,晚上下班我又找她她说这几块网板要四万多呢你陪的起吗?明明万把块钱的东西她敲诈我勒索我还用坐牢来恐吓我,我不懂珐律那一刻我精神基本上崩溃了,我当时被她吓的给她下脆磕头我我痛不欲生,我上有六七十岁的父母下有三双儿女小的才四岁,我越想越怕那一刻真想死了算了,笫二天一上班办公室小张就把我叫到门位不让我出去我说我喝水才走掉,刚到车间他又强行把我拉走,把我关到办公室了不让出去,一直到警察来才放我出去,录了口供我跟她谈她骂我,因为此时她正和另一老板商量厂子转让的事议,最后我又找了人来和她谈,首先要答应她一个条件,首先就让我无条件辞工,或者免谈,在她步步紧逼的情况下我只能答应她辞工,最后在16年4月11日下午五点多钟以辞工在加现金12000元答成协议。第一次老板娘报案做笔录说一万多点,第二次到派出所她又翻案说价值四到五万她属与敲诈勒索,恐吓,控制他算不算违法呢?

工作中一个失误,是很难避免不了的,老板居然用上了恐吓 限制自由 报警等手段,简直难以理喻,老板弄出这么大的动作,很明显就是因为企业面临倒闭转让,不愿意赔偿失业补偿款,你已工作十年按国家立法属于无固定合同了,他辞退你要赔偿很多钱的,所以才会要你离职,想逃避这笔赔偿款,他们这种做法是违法的,你不能自动离职,不要管他恐吓直接诉讼法律程序,要求对方赔偿所有损失费,包括因恐吓产生的精神损失费 无固定期赔偿费 保险费等 你可以找一个律师咨询一下更有底的追问

我现在以一万二千元现金和无条件辞工为代价协商解决了,派出所也撤案了有十天了,我现在想想很不服想反案可以吗?

当时派出所也拿了块玻璃片做指纹鉴定但不知道指纹是谁的

追答

这绝对是不合理的,他们欺骗了你,你最好去咨询一下律师

追问

如果我请律师的话应该从近处找好,还是从远处找好呢?

追答

你多问几家律师咨询一下,谁的回答对你有利且更专业就找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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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4-28
不能追答

要冷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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