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有效,没作废。
如果你是那种五年多次往返签证(每次停留期在90天以内)的话,可以的。
但是,如果是那种长期的工作签证的话,这就要看你跟原来单位的合同怎么样了。
如果原单位的合同终止了,那么工作在留资格有可能会被原单位报告给入管局给你注销,那样的话,即便签证在有效期内,但是因为在留资格没有了,移民局也有可能会拒绝你入境日本的。
日本往返签证
符合一定条件的中国公民发给赴日短期多次往返签证。持该多次签证者,在其有效期(1年或3年)内可多次入境日本。具体规定如下:
(原则上需要通过本馆所指定的代办机构申请。“外交”、“公务”、“因公普通”护照持有者,必须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指定的代办机构办理。)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日本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