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方式有哪些?

如题所述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留党察看最长不超过两年。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经过留党察看,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当恢复其党员的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党籍。

开除党籍是党内的最高处分。各级党组织在决定或批准开除党员党籍的时候,应当全面研究有关的材料和意见,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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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劝党员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

资料来源:共产党员网:中国共产党章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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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1-03
(1)限期改正。党章规定:“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限期改正是党组织对不合格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形式,也是督促这些党员在规定时间内改正错误,提高觉悟,达到合格党员条件所采取的一种组织处置措施。限期改正这一组织处置形式,适用于虽然属于不合格党员,但本人有继续留在党内的强烈愿意,愿意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帮助,有改正错误的决心和行动的人。对不合格党员作出限期改正的处置,必须经过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限期改正的时限为一年。在限期改正期满时,要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讨论,认为其仍未改正缺点错误,仍未达到合格党员的条件,党组织应当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一般不再延长限期改正的时间。限期改正不是党的纪律处分,党员在限期改正期间,其权利和义务不受影响。 (2)劝其退党。党章规定:“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在确定是否劝退某个党员出党时,党组织一定要采取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其表现要进行全面的历史的分析,弄清楚原因,分析有没有转变的可能和是否确实符合党章规定的劝退条件,实事求是地作出决定,努力做到本人心服口服,不伤感情。劝告党员退党,需要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如果本人坚决不退,并诚心表示愿意改正的,支部大会可根据情况决定其限期改正,时限一般为一年。期满后,再由支部大会讨论,根据其表现,确定是否劝其退党。对那些既不愿退党,又没有决心改正的党员,要在做好思想工作的基础上由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上级党委批准,宣布将他除名。不能再延长限期改正的期限。 (3)党内除名。党内除名是对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进行组织处理的一种形式。除名包括对自行脱党者除名、对要求退党者除名和对被劝告退党而坚持不退者除名。 在处理党员自行脱党问题时,关键是看有没有“正当理由”和是否“连续6个月”这两个条件。不要把有客观原因的这类党员,一律不加分析地作自行脱党处理。党组织在发现党员有脱党行为时,应及时对其批评教育,帮助其改正错误,而不要等到六个月以后才去过问处理。如果本人不接受教育,坚持不改,则应按照党章规定处理。 对要求退党者除名,是指对那些改变了共产主义信仰,或者由于其他原因,不愿意继续做一个共产党员而要求退党的党员,在弄清楚情况以后,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对那些按党章和有关规定应当劝其退党,但经党组织耐心劝说本人坚持不退的党员。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可以宣布除名,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生效。除名不是党的纪律处分,也不能代替党纪处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07-14
根据《党章》第三十九条 党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因此,对于不合格党员,如果是因为违背了组织纪律导致的不合格,则视情况对其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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