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25条:除了培训违约金及保密义务和敬业限制违约金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因此:约定的违约金条款属于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无效条款
但是劳动者可以和单位约定违约金,要求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典型案例:2010年3月1日,金国荣为进入广州安达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双方订立劳动合同,期限为十年。劳动合同约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即违反合同时候,甲方(公司)违约,甲方支付给乙方(金国荣)剩余合同期限总工资的200%,并开具乙方无责任恒明;
乙方违约,乙方支付给甲方剩余合同期总工资的200%,并开具乙方无责任证明”后公司未到合同期限解雇了金融过,提前终止了双方签订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