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挂车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应当如何理赔

如题所述

交强险合同都是国家统一的吧,合同都不在我们手上的(我的私家车也是只有商业险的合同,而交强险的合同没有的).还有,我从网上看到两个案例,法院也都支持了双份赔偿.原文如下:法院审理后认为,由于拖挂车投保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均是国家强制性规定,未购买就不能上路行驶,按规定不属于重复保险,不适用按比例分摊。而车主投保的预期目的就是分散风险,期望每份交强险都能发挥作用,即按两份保险累加限额计算。同时该事故也并不是挂车脱离拖车单独发生的交通事故,当时拖挂车是一体的,挂车的停摆位置仍受拖车驾驶员的统一控制,是共同侵权造成原告的损失。故应先按两份交强险分项累加保额向原告承担责任后,再对超出限额部分按事故责任划分比例赔偿。 谢谢您们的解决,能不能再帮我好好分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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