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过程中辞职户口怎么办

急求明白此事的人进来解答:
我在单位办理人才引进, 现在已经开出来准迁证和户口迁移证,但还没有交到新派出所换取户口单页,现在如果离职,原工作单位会停止办理吗?如果是,还有什么其他办法可以落户吗?因为我现在在原派出所已经没有户口了, 以后就是黑户了吗?

鉴于你的情况说的不太明,我只能解释一部分。
已经办好准迁证和迁移证,户籍这部分基本跟你们单位没有关系了。那么你只要能在《申报常住户口登记表》上盖到原单位公章就可以顺利落户到上海(前提是你的档案也顺利转到上海的人才中心)。你可以跟你们原单位老板或者管人事管公章的人说说好话。盖了章之后,携带《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迁沪落户确认单》、《申报常住户口登记表》至人才交流中心(地址:开具《存档凭证》和《申报户口证明信》。再带上准迁证和迁移证就可以落户。
要是实在不给盖章,你放弃落户,那就到你原来打算落户的派出所,开一个未落户证明,再回原籍派出所恢复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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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2-15
别往单位落户,往公安局市人才集体户,或是同事、亲戚家落户。对你就没影响
第2个回答  2013-12-14
那就等找到下一家单位,直接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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