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车在我朋友名下我开车正常行驶撞死人我是次要责任我朋友要担责吗?

如题所述

朋友不需要担责。车主作为机动车辆的所有人,在出租、出借机动车辆时,只要尽了严格的审查义务,出借给了具有驾驶证且具有一定驾驶机能的人,其主观上不存在过错,就不应作为赔偿主体承担责任。借车人实际控制、运行车辆过程中,由于自身的过错而发生交通事故,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理应单独作为民事主体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规定的责任原理,应由侵权人即交通事故的民事责任人自己赔偿受害人的损失,而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车辆在驾驶人的控制下,侵权人就是事故肇事人,一般为车辆驾驶人,车辆所有人若不是交通事故车辆的驾驶人,一般不应该视为侵权人,那人民法院只能判决交通事故肇事者直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只有在机动车所有人有过错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商业机动车保险条款的约定,保险公司有对被保险人依法承担赔偿的责任,承担保险的责任,因此在机动车所有人对交通事故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的情况下、依法没有赔偿责任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也无需承担商业保险的赔偿责任。作为车主,没有尽到在借车给他人的过程中应当尽到的义务,比如明知对方无驾驶证或驾驶证准驾车型与你借出的车辆不符,又比如明知或应当知道借出的车辆存在质量缺陷、安全隐患等,这种情况车主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3-17
小车在你朋友名下,但是出事故是有你在开,所以这个责任是有你完全承担的,如果你不愿承担,那么对方打官司追究责任,则会把你朋友一并起诉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最后,你朋友会向你追偿的。这样估计你俩的关系恐怕也会受到影响的。不如是你的责任你就完全承担下来。没必要连累朋友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3-17
原则上撞人这事和你朋友没有任何关系,事故是你出的,和车是谁的没有关系。所有的事情都应该你自己去承担。但是,如果你逃逸或者没有偿还能力等等其他原因,对方有权让法院起诉让车主担责,如果你没有问题,应该主动承担所有关于这件事责任。
第3个回答  2021-03-17
这是要车辆驾驶人积极进行赔偿,假如驾驶人无力赔偿或赔偿不足,对方可以申请车辆所有人给予民事赔偿!
第4个回答  2021-03-17
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责任,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四十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