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二级运动员短跑没有60米标准,都是100米起,男子100米手计:11.5电计:11.74;女子:100米手计:12.8电计:13.04。
200米一二三级运动员标准是这样的:男子方面一级没有手计,只有电计的22.02秒;二级手计是23.60秒,电计是23.84秒;三级手计是25.50秒,电计是25.74秒;女子方面一级也是没有手计,只有电计的25.42秒;二级手计是27.00秒,电计是27.24秒;三级手计是29.00秒,电计是29.24秒。
凡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二级运动员称号。
(一)参加全国甲级联赛、乙级联赛、杯赛、全国运动会的各队运动员。
(二)参加全国青年联赛、全国城市运动会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为:第一至四名的各队运动员,第五至八名不超过全队的70%,第九至十二名不超过全队的50%,第十三至十六名不超过全队的30%。
(三)参加中国足校杯和全国足校杯比赛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为:第一至四名不超过全队的80%,第五至八名不超过全队的60%,第九至十二名不超过全队的40%,第十三至十六名不超过全队的20%。
(四)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比赛中获得第一至四名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不超过全队的50%。
(五)在各系统举办的全国足球比赛中获得前二名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不超过全队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