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务员有关规定中我们知道,“夫妻关系、
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
近姻亲关系”会涉及到
任职回避问题。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一般是指没有直接血亲关系,但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亲属。
一般有以下三种情况的需要回避任职:
情况一: 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也就是在同一个机关任职,而且两人是直接隶属于同一个领导的需要任职回避;
情况二: 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也就是,如果想要报考的职位与亲属是同一机关,并且是直接上下级的关系,报考时是需要回避的;
情况三: 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这些工作岗位非常重要,为了防止权力滥用和寻租,需要进行任职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