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37天证据不足会放人吗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如果涉嫌犯罪,在看守所关押的时间,包括刑事拘留期限加逮捕后的侦察羁押期限加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如果没有判刑或是判决有罪、但判缓刑的,就可以放出来了。

1、刑事拘留一般14天,最长37天。

2、逮捕后的侦察羁押期限:一般是二个月,复杂的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是三个月。有特殊情况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还可以再延长。

3、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可以延长半个月。

如果不是特别严重的刑事案件,走完了全部程序最后法院没有定罪刑、或是确定有罪但判缓刑的,一般会在看守所关五、六个月。

如果37天之内未放的话,就意味着被批准逮捕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第九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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