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公积金取出来销户的影响如下:
1、销户后就无法再缴纳公积金,如果想再缴纳公积金的话就需要重新开户;
2、买房时无法使用公积金申请贷款。
公积金销户的情况有,退休、出境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原单位解除
劳动关系、在职期间死亡等。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
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房公积金缴存范围有,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城镇
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
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