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到成都的条件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
在成都城区、县城已经购买了九十平方米以上的二手房,并且实际居住的,已经工作并且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可以入户。人才引进入户政策,现在已经放宽到大专学历、中级职称或者是技师以上的,还增加了四十五周岁以下的年龄限制。在成都已经暂住满三年,并且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已经工作并缴纳社保三年的,可在成都入户。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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