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检第三次检查什么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第三次体检也就是在部队军医给你检查,和地方的体检一样的。当兵体检哪些项目:

1、视力与色觉。裸眼视力需达到4.8以上,4.6经矫正达到4.8以上的都可以!近视严总的朋友提前做手术吧。色觉就是能分辨颜色,色盲就别去了。

2、嗅觉与听力。测嗅觉时测试人员会拿几种不同气味的液体让你闻,分辨出来就可以了(我测试的时候是用水、酒精、醋)。听力就是让你站在几米远的地方,测试人员念一句话,你跟着念就可以了。

3、耳喉鼻科、口腔科。医生对你的耳朵、鼻子、口腔进行检查。不能有鼻炎、扁桃肿大,些症状!

4、外科。主要检查你的身高、体重。还有身体结构是否正常、有没有皮肤病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兵役登记包括适龄公民初次兵役登记和预备役登记。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兵役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公民兵役登记及其信息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进行初次兵役登记,由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为应服兵役、免服兵役和不得服兵役的公民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社会组织、其他组织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的安排,负责组织本单位和本区域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第十七条 应服兵役的男性公民未服现役的,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的要求,办理预备役登记。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根据预备役条件,确定办理预备役登记的男性公民。

第十八条 退出现役的军人,自退出现役之日起四十日内,到安置地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进行兵役登记信息变更;其中,符合预备役条件,经部队确定需要办理预备役登记的,还应当办理预备役登记。

第十九条 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每年组织兵役登记信息核验,会同有关部门对公民兵役登记情况进行查验,确保兵役登记及时,信息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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