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发孩子十八了小孩子十一了离婚怎么判

如题所述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
的未成年子女随父亲或
随母亲生活发生争执的,
应当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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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993年11月3日)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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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8-12
大的孩子十八岁如果离婚的话是孩子有选择权的,父母无权决定,小孩子十一岁,孩子的选择和父母哪一方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判给那一方要综合起来看看,法官起决定性作用。
第2个回答  2019-08-12
首先要先征求孩子的意愿,然后再考虑你们俩的经济情况,如果你的经济条件不好有可能不会判给你,因为这可能会影响孩子今后的生活和成长。
第3个回答  2019-08-12
离婚伤害最大的就是孩子,一个十八,一个十一都还没有成家呢?最好不要离婚。实在不行就征求孩子自己的意愿。孩子那么大了有自己的想法。
第4个回答  2019-08-12
十八岁已经成年不用考虑判给谁十一岁的小孩可以征求他的意见他想跟谁就跟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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