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申请的仲裁公司和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不一样,怎么办?

如题所述

1、在劳动仲裁开庭之前,书面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修改被申请人;
2、如果在签订劳动合同以后,公司改名的,不需要申请修改,只需要到工商局打印公司变更单即可;
3、公司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变更的,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4、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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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1-06
没有签订劳动的,满一个月期支付双倍工资。劳动仲裁,被申请人为劳动关系的相对方,即你和哪家公司发生劳动关系,为哪家公司提供服务就以该公司为被申请人。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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