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交纳的印花税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于购买印花税票时,直接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的有关要求,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
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已自发布之日(2016年12月3日)起施行。
期末,应将“税金及附加”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税金及附加”科目无余额。企业交纳的印花税,不会发生应付未付税款的情况,不需要预计应纳税金额,同时也不存在与税务机关结算或者清算的问题。
追问那车船购置税不计入应交税费怎么也不计入税金及附加而是计入成本当中
追答这就是成本和费用的区别了
举个简单例子,购买车辆存在两个纳税环节:购置(车辆购置税)+持有(车船税),前者作为成本,后者作为费用。
那车船购置税不计入应交税费怎么也不计入税金及附加而是计入成本当中
那车船购置税不计入应交税费怎么也不计入税金及附加而是计入成本当中